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继承审核
申请材料:
(1)死者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提供与死者继承关系相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参保人员办理提供);
(2)法定继承人或指定收益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参保人员办理提供);
(3)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死亡证明或火化证原件及复印件;
(5)社会保险卡;
(6)填写《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继承或退还金额审定表》(单位办理加盖公章);
(7)单位加盖公章的《四川省非经营性结算统一票据》(单位办理提供);
(8)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办理提供)。
流程:
(1)申请人申请;
(2)工作人员受理;
(3)审核相关材料;
(4)计算退还(继承)的金额;
(5)基金支付;
(6)办理结束。